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:為加強與規范保稅物流中心(B型)的稅收管理,經商海關總署同意,總局制定了《保稅物流中心(B型)稅收管理辦法》,F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國家稅務總局 二○○四年十一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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